第三辑 青春忏悔录
虐待动物
——青春忏悔录之二十
掌灯时分去野地,一群羊正沿土路往回走,突然,一只公羊跳到了一只母羊的背上,“扑、扑”两声,牧羊人的眼疾手快,鞭子狠狠抽在了公羊背上,羊群狂奔而去。
我对动物的虐待有悠久的历史。七、八岁时,大人们都上山去了,太阳越过墙上的葡萄枝照在亮晃晃的水缸上,人懒洋洋的,小鸡在沙土中欢快地刨着,一种想打击一下这只小鸡的冲动涌上心头。小鸡是二伯父的,“凭什么二伯父有这样一只小鸡,它凭什么这么快乐?”顾盼之间整个大屋都没人,果断地把小鸡抓在手里,拾起一根小木棍敲它的脑袋,起先是轻轻地,有一点下不了手。在犯罪的紧张与快慰中,下手越来越重了,棍子敲在小鸡的脑壳上,把颤抖的感觉传回手里,小鸡头一歪,死了。我吓坏了,赶紧把小鸡塞进杂物堆里,跑到山上去了。
整个早上,心中都压着一块石头,要是下手轻一点,只把小鸡打伤,而不把它打死该多好啊!一方面是怕自己干的坏事被人发现了,更重要的是干了坏事,自己的心中有一种犯罪感,良心在责备你,但是我当时不知道。
十几岁的时候,很多狗与我一起居住在一个小镇上,我和伙伴们看见狗就用石头狠狠地打。镇上的狗们看见有人弯腰做捡石头状,就会发呜呜的哀叫,然后没命地跑,我们通过对狗的虐待获取快感,而狗的世界则充满了恐惧。我的一个好朋友养了一只大黑狗,黑狗长到油光发亮、健壮无比的时候被人用开水烫了,被开水烫过的狗肚皮烂了好久。后来这只黑狗的身上有一大半就秃皮了,只有发青的伤痕,活像剃了半个光头的嬉皮士。这只黑狗一边烂着肚皮,一边抚育着一窝狗仔,它的伤好了以后,就永远失去了活泼与可爱。衰老下去,终于被毒死了。
初中时,我家和邻居都在青竹林下圈养了几只鸭子。这片青竹林每天晚上都有几百只鸟儿来投宿。邻居家有一只小鸭在我们这一批小鸭中长得最好。一日午后,我把邻居家长得最好的那只小鸭抓在手里,这一次不打它的头,只用指甲去抠它的脚,直到抠破了皮,有一点血流出来,然后又重重地捏了它几下,大概是觉得这样这只小鸭子就会长得慢一点,为我们的小鸭争取时间,免得邻居老是在我妈妈面前夸她的小鸭长得好。
那时我与伙伴们正在挖空心思让活捉来的老鼠死得更痛苦些,最得意的做法是用铁丝绑住老鼠的尾巴,给老鼠泼上汽油,点上火,老鼠就像一团火球在操场上奔跑。如果这样还没有把老鼠烧死,我们就乘热把它扔到鱼池里,一切为了让它死得更痛苦些。
这项烧老鼠的游戏在大院里流行开去。不过,那时的孩子们大概还完过一些更“酷”的游戏,比如把大爆竹塞进鸭子的屁股里,点上火,把鸭子炸开了花。还有更残的,就是在两只狗交尾的时候,一刀剁下去,让公狗的生殖器断在母狗的体内,或者给正在交尾的狗的生殖器洒石灰。
因为我们追求更大的快乐,因此就想着法子让动物们更加痛苦。我的同学其团练有两下土拳术,一天一只小老鼠从我家厨房的桌面上跑过去,其团飞快出手,居然拎住了老鼠的背部。这是一只小号的母老鼠,它的肚子很大,显然快生小老鼠了。这只小老鼠被活捉后,我用瓦片割掉了它的一只耳朵、一条腿、一条尾巴,只给它留下一根胡须。然后把它放回鼠洞口,让它慢慢地受苦。那些年,每当想到这只老鼠,想到它活在我给它制造的痛苦中,我的心中就充满了快乐。
我曾用从朋友家偷来的鸽子换来了两只小鸽子,小鸽子养在我家的厨房里,它们怕人,所以每天早早地出去,很晚才飞回来。我觉得那样太不安全了,不能再让它们这样在空中飘来飘去。我把它们抓在手里,把它们翅膀上的羽毛拨去了一大半。鸽子在手下哀鸣着,但我下手更狠了。从那次经历中,我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杀人犯要把人砍上几十刀,或把人垛成碎片,其实他们杀人的目的在这之前早就达到了,是恐惧使他们采取了加倍的迫害。
听说在美国,高速公路上会竖着一个牌子,上书:“当心过路的鹿!”,有些地方野鸡时常会跑进人的家里,野鸭在房前屋后叫着开“party ”。而总统在每年的圣诞节都要放生一只火鸡。不知道他们的孩子们是否如我儿时一样的凶残?他们的公羊在跳雄时是否会挨鞭子?
虐待动物以获得快感应该算是一种病态的心理,也许是因为人太缺少通过正常的渠道获得快乐,也许是我们从小生活在一个有暴力崇拜的文化中,被潜移默化成这样子了。
但是,对于我个人而言,这种虐待动物的倾向,我觉得更多的出自自己的内心。我没有赶上文化大革命,要是赶上的话,我很可能会以对待动物的方式来对待人的。因为我曾在操场的蓝球架下想用斧头劈死我父亲的一个对手。我也曾想以对待那只怀孕的母老鼠的方式对待一个老是与我过意不去的男孩,只是没有付诸实施。但是类似的事有人做了,在我的故乡,几年前有一个人在械斗中受了重伤,住进医院抢救室,他的对手从窗户跳进去,用利斧把他的手脚都剁了。
这些罪恶并没有人教导我,诗人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我母亲怀我的时候就有了罪。”对于原罪,通过自己的经历,我的领受是,那是一种人类与生俱来的,向着邪恶的趋势。麻烦在于,在人的生命中,向着邪恶的趋势,会自然而然地变成事实,但是人并不以为这是罪恶。我以上对动物的虐待史记载的虽然都是小事,但是,那是在我没有能力的时候干的“大事”。到我稍大一点的时候,我曾经说过这样的大话:“中国的人口太多了,需要通过一场战争死一批人。如果中国人自己杀自己不敢杀,可以网开一面,让外国人打进来。”说这话的时候我读高中一年级,而我的父亲,一位战场上下来的战士,竟没有对我做出任何纠正和指责。他还夸耀我:“雄才大略”!《圣经》论到在罪中的人类时说:“杀人流血,他们的脚飞跑,所经过的路,便行残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们未曾知道……”(《罗马书》三章15-17节)不是吗?至少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200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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