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登兴自选文集  
第三辑 青春忏悔录

我受过的贿
——青春忏悔录之二十一

  我受过的贿我受过的贿现在记得起来的有三次。

  1995年左右,父亲工作的镇政府设了一个检查卡,拦载过往车辆。每逢车辆在红白相同的检查杠前停住,货主往往就会甩出几包红塔山、云烟,数量及品牌看货物的价值而定。检查人员被打点得高兴,货主就率一辆车或车队呼啸上路,怀揣红包或香烟奔下一个检查站去也。

  那一年我上大学二年级,暑假回家,常替父亲去检查站值班,每天回家时我都像赶海的小姑娘展示竹篮中的螃蟹与对虾,在父母面前排出几包烟,这些好烟他们舍不得抽,一般拿去让杂货店转卖了。

  拦截车辆多的日子,检查站的人们都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中,在无所事事的时候他们就抽烟、打牌、骂娘,或者同去楼上赌搏,直赌到其中一个输红了眼,手脚都软了为止。

  一天我值夜班,东方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有马达的响声传入耳朵,我从竹床上一跃而起,一辆中型货车在前面弯路上已经出现了。放下检查杆时,货车到了眼前,记得在例行公事地问:“装什么货,税单呢?”之后,有70块钱塞到了我手里,一张是草绿的50元,崭新的。毕竟是新手,我托了一下检查杠,没有托上去,托第二下时,货车夺路而走。我还没把70元钱完全揣进兜里,同值一班的工作人员“林叔叔”就出来了,问:怎么回事?我吱唔几声,显然他已看出了不对劲。那时我正在看很多伟人传记,从朱元璋、毛泽东到希特勒,我形成的观念是一个人要成就大事就要不择手段,当我被林叔叔诘问时或被自己的良心追问时,我的心中都有一个声音在强烈地自我辩护:“自古成大业者必如大江大河挟裹泥沙而去!”这种潜意识可能出自古语:“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或者出自父母、邻舍的议论:“某某人太直,成不了事!”

  从这些话可以看出来,在国人心目中至为诚实、廉洁的人是难以生存和立足的,这种观念使一个少年第一次走上了受贿之路。在中外权谋文化的影响下,我开始形成一种观念:一个成大事的人要敢于做坏事,敢于面对坏事的后果,敢于伤害人,并要磨练出一种心理素质――做坏事后在面对别人时若无其事,面对自己良心的追问时以“为了目标不择手段”来自我安慰。这是一种逃避责任的心态,在这种极为恶劣的心态中一个人会获得心理的快感,仿佛离那个一呼百应、八抬大轿的时刻又近了一步。这种快感会在脸上表现出来,那就是因邪恶得手的快慰,决心再行不义的坚毅。

  我的第二次受贿大概发生在1996-1997年。那时我是一家青年报的记者,因市委搞了一个类似值树造林或者希望工程之类的活动,反正是电视、报纸能吹得响当当的名头。我给这个活动发了个简讯,只是举手之劳。后来团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干事拿了一个信封来我的办公室,里面有一张百元钞票,毛主席等4大开国元勋在上面庄重地凝视远方。我不愿要这100元钱,倒不是因为钞票上的毛主席有“大公无私”、“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教导,而是不愿因为一百元玷污我自己的良心。然而这钱又不好退,因团市委是我们的主管单位,宣传部是我们的顶头上司,得罪不起。我心想先收下它吧,将来再把它捐给希望工程。后来那钱我并没有捐出去,而是缓解了一个新毕业的年轻人手头的紧张。

  剖析起来,我想把钱捐给希望工程的动机绝对是真诚的,但我并没有办到,即使办到了我仍是于良心有亏。因为我为希望工程捐钱的善行并不能抵销我在收受红包上的过错。我的这种行为可能出自中国“积善积德”的文化――做了坏事可以通过行善事来相抵,如在银行中取款与存款一般。许多手头正在干种种坏事的人会真诚的发誓将来要使多少钱帮助穷人,支持失学儿童,他们很可能是真诚的,但这是一种逃避心理,用自己将来可能的行善来给自己眼前的坏事找借口。而这将来的善到时未必行出来。我的一个朋友是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毕业的,有一段时间我们都很困窘,一天深夜,面对拍打着礁石的浪花,他对我说:“人们并不在乎你用什么手段赚钱,人们在乎你有钱后做了些什么。香港的那些大富豪今日坐高堂、骑大马,名利双收,他们起家时可能杀人越货什么都干,但人们看重是他们有钱后干了些什么好事,给公益事业捐了多少钱。

  是的,远华走私犯罪大集团的头目赖昌星在1998年长江特大洪水中捐款300万元,居海内外个人捐款的第3位,紧随李嘉诚等人之后。要不是赖昌星怕枪打出头鸟,以他官方公布的300亿的走私额,他扔个几千万到长江大水中打水漂根本不是问题。在远华集团的根据地厦门市,厦门人受看球,赖老板就买来甲B球队,市领导提出“3年甲A路!”赖老板就用钱一年就把厦足直通车开入甲A赛场,在市人民会堂前,远华出资的大公益广告上书:依法纳税,利国利民之类。在赖先生故乡,每一个一定岁数以上老人都能得到赖先生的固定资助,而当年他是从这里砍断一个人的手脚后偷渡去香港的。

  每当某某集团或个人给慈善事业捐助时,面对塞到摄像机、摄影机镜头前的那张大支票,我们真得留点神。

  我的第三次受贿性质与第二次相同。那时我是新华社底下一个投资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在装修中,有一个承包钛金板及玻璃工程的老板见我对工程质量非常负责,对他们要求很严,曾几次要深夜想请我去“玩一下”,我都拒绝了。在工程结算,就要最后验收时,他拿了一堆要由我方付费的发票由我去报,大头抵了双方的帐,小头有600来块零钱他说让我拿去花吧!我当时正缺少钱,而且这个老板与我们的领导明显有交易,我心想你这钱反正是不义之财,我把你拿来捐希望工程去。后来我以其中的400多元支持了我上高中的表侄女。

  即使对方是不义之财,我收受它也是一种罪行,我后面的善举并不能为我开脱和洗刷。

  中国人缺少一种就事论事的明晰的理性,就是我收受财物是受贿,而此后我的善举并不能抵销受贿时抹在我灵魂上的污点,我未来的善举也不能涂沫我现在恶行的污点;对方是不义之财,当我以不义的手段去取得它时我也陷入不义之中了。中国人还缺少一种用正当的去达到正当的目的的精神,当我们为了救济穷人时,我们就不能用骗来的钱,我见有的妓女说她家穷,父亲重病,弟弟失学,她要卖身去赚钱,这是典型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这种做法往前一步就是不择手段来达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正当的手段去达到正当的目的,凡事按规矩而行这是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现代规范的企业管理得以实现的一个基础。

  有关目的与手段,《圣经》上有一个故事很有意思,先知撒母耳受他的上帝差派去叫以色列的王扫罗攻打罪恶的亚玛力人,并吩咐要将亚玛力人的“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扫罗在得胜后却爱惜这一切的战利品,上帝差遣撒母耳去责备扫罗,扫罗辩解说:“因为他们(扫罗的部下)爱惜上好的牛羊,要献与耶和华――你的神。”然而撒母耳严厉责备扫罗,说耶和华上帝已厌弃扫罗做王了。在这个例子中,扫罗的目的似乎是好的,要给上帝献祭――多么冠冕堂皇,然而因为扫罗没有遵行撒母耳原先的吩咐,用了不正当的手段,因此耶和华上帝并不受扫罗的“贿赂”。

  《圣经》是西方的精神源头,西方人重视用正当的目的达到正当的手段与此可能关。

  有关对用正当的程序达到正当的目的,《圣经》中也有很有意思的故事。《撒母耳记下》6章上说,大卫王统一了以色列并定都耶路散冷后,要将上帝的约柜运进耶路撒冷,约柜“到了拿艮的禾场,因为牛失前蹄,乌撒就伸手扶住神的约柜。神耶和华向乌撒发怒,因错误击杀他,他就死在神的约柜旁。”乌撒伸手去扶约柜似乎动机十分好,目的也正当,然而他违反了程序,因为在上帝所颂的律法中明确规定约柜必须由祭司利未人用杠去抬,因为它是圣洁的。乌撒违反了这个规定,所以下场很惨。

  与中国人“水至清则无鱼”不同,西方文化有一种维持圣洁、公义的绝对信心,《羊皮卷全书》上说,人的一生遇到什么环境是由人的心灵按自己内在的标准不断选择的结果,坚持公义、圣洁、诚实、仁爱等美德的人终将获得最后成功。《圣经》上说;“因为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发出。”又说,“义人要发旺如棕树,生长如黎巴嫩的香柏树……他们年老的时候仍要结果子,要满了汁浆而常发青。”一本《圣经》都是坚持圣洁公义的人最后成功的记载。中国的二十四史几乎都是权谋史,合纵连横、暗杀毒药,无所不用其极。中国追求良善的人中,老子出关了,屈原跳江了,李白疯狂了,中国文化几乎没有提供因公义而成功的人生典范。

  以行善为罪行开脱,以不正当的手段和程序达到所谓正当的目的,没有一个对正义有绝对信心的信仰,因为正义丧失信心而走向对邪恶的崇拜,是清廉不行于中国的原因。

  “我站在自由的土壤上。”一位演说家宣称。“你没有,”听众中有一位制靴匠反驳说,“你脚上穿的那双靴子,你至今没有付钱给我。”一个没有自尊的人是不配享有自由的,一个民族中的个体如果大多是没有自尊的,那么这个民族也不配享有自由。

  英国作家斯迈尔斯写道,“伟大的劳伦斯勋爵在为一位年轻的印度王公办理某件极为重要的事情过程中,这位王公试图从桌子底下塞给劳伦斯一袋子钞票。‘年轻人,’劳伦斯说道:‘你已经给了一位英国人他可能接受的最大的侮辱。考虑到你是个年轻人,这一次我原谅你。但是,我警告你要吸取教训,不要再如此粗俗地冒犯一位英国绅士。’”

  斯迈尔斯先生说:“人们在各方面都是贪污腐败的,他们没有任何诚实正直的品格,没有任何自尊,没有丝毫的做人的尊严。否则,他们会拒斥来自各方面的贿赂的。”

  我承认我曾经就是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自尊的、败坏的人,一个曾经用70元的价格出卖了自己的人。